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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住房屋限3戶 以所有權認定


財政部提出自住房屋認定標準草案,本人及配偶名下以3戶為上限,財政部長張盛和昨(15)日表示,若採戶籍登記認定,稽徵實務上恐有困難,將改為以所有權人認定,並進行全國總歸戶,以嚇阻跨縣市囤房行為。 立委賴士葆質疑自住房屋以3戶為上限,標準太過寬鬆,張盛和昨在立院表示,標準可以逐步漸進,如果地方政府稅捐處實地查核沒問題,一年後要下修為2戶,也不是不可以。 {ad-優質推薦: 嘉義不動產,   新屋辦公室租售<,   斗六房屋,   苗栗房屋<,   台南店面出租,  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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