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原地買回 自用住宅重購優惠將消失

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新北市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已於2015年6月2日奉行政院核定,預計將於2015年底前完成全線招標作業,2016年開始施工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為使稅率高昂的土增稅能夠減稅,不少民眾多運用重購退稅,也就是如賣出自住土地後,並在兩年內重新購買新自住土地時,可申請退還原賣出土地的土增稅,以減輕稅負。但民眾可得注意,如果是買回先前自己賣出的自住用地時,可能就無法成功減稅。 彰化縣稅務局日前表示,當土地所有人在出售自己名下的自用住宅用地後,如果在2年內重新購回時,由於該筆土地並非「另行購買」的土地,不符重購退稅條件,因此即無法享有土增稅的退稅優惠。 {ad-優質推薦: 斗南電梯華廈,   大園農地,   中壢辦公室,   新北市店面,   台中西區套房,   }

稅務局進一步表示,土地所有人雖然可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的2年內,「另行購買」土地,並仍作自用住宅用地,申請就已納土增稅額內,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金額。但如果是再重新買回原出售的土地,就不符合「另行購買」新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,因此即不適用重購退稅之規定。 {ad-優質推薦: 屏東建地,   竹東公寓,   西螺農地,   淡水辦公室,   台南休閒農地,   }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ouseks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