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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蔡惠芳】
立體連通空橋,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、新北市新板特區都可以看到,個別基地完成建築物並竣工立體連通空橋後,毋需等空橋再延伸、並連通到其他未開發建物,即可取得使用執照。為什麼A7合宜住宅為了一座無法連通、且必須跨越「中商」區未開發空地才能搭建的空橋,而卡住4張使照、4,800戶的合宜住宅購屋美夢?
據了解,原本四家得標林口A7合宜住宅標案的建商,在與營建署簽約、申請建照時,有三座空橋、但沒有這第四座橋;等到現在12棟合宜住宅大樓一一拔地而起、完工落成後,桃園市政府才提起第四座連通到A7站的空橋工程,甚至列在審查使照範圍內,這不是政府鴨霸、硬要建商「買單」空橋工程的變相勒索嗎?
更何況,林口合宜宅基地到A7站中間,即使硬要蓋一座空橋連通?也要跨越「中商」區土地所有權人的上空?這豈非刻意為難建商和所有住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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